寫在「沈默的騎行」之前……

在「沈默的騎行」前一晚,
大埔的群組就有幾個捉單車的消息,
主要捉行人路踩單車、無燈、載人等。
在香港01也有報導,18、19日兩天發出了198張傳票。
(內容較像警察新聞稿,我就不在此放連結了)

警察通常執法的地點不是人多的行人路,
而是斷開的單車路。

昨晚網民報警方「執法」的地點有太和十字路、太平工業大廈一座。

太和十字路
估計主要捉人沒下車推過斑馬線

太平工業大廈一座外
估計也是捉人沒下車推過斑馬線

太平附近的汀麗路斑馬線

可以見到現有設計要求騎士下車推過斑馬線,
從沒考慮怎樣讓單車順利通過,
其實很簡單劃分單車過路的位置便可。

參考一下荷蘭的設計:

原post連結

除了太和十字路和太平一座外斑馬線,附近還有⋯

太平工業園外
嚴格來說沒有行人過路設施,
騎士則要下車「用行人過路設施」,
馬路又有注意單車的提示,
指示混亂。

太平外斷開多段的單車徑

此外,其中一個有名的黑點是屯門西鐵站、河田站旁的單車路,
單車路被行人路斷開,而警察就喜歡在旁邊的柱後躲藏,
每一次經過都會想,
如果單車徑連貫,
設有行人優先的過路處,
這對雙方都好,
但現在卻是方便警察「執法」的好去處。

單車騎士不是要至高無上的道路使用權,
而是互相尊重。
單車被香港法例視為交通工具,
但城市規劃卻沒當單車為交通工具。

既不可在行人路上踩單車,
同時單車徑亦常有斷開。
單車徑斷開、需要下車推行的荒謬,
就像汽車到了指定位置,必需關掉引擎,
然後以一波慢慢前進,不可踩油門。

說了很多「路權L」的話,
當然我也知道有些騎士的行為對自己和他人都很危險,
例如不守燈號、逆線行駛等,
但好的道路設計,可以減少騎士與汽車或是行人的衝突,
對大家都有好處。

今晚可能下雨,
大家注意安全、注意守法,
不要讓壞人有機可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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